遵义公安局招聘警察(遵义公安招聘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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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公安局省考进面分数
125。04分。
最低分是普定县补郎苗族乡49。37分,公务员岗进面最低分是六枝特区龙河镇人民政府134。61分,人民警察岗进面最低分是望谟县公安局125。04分。
今年遵义市公务员招聘不限制政治面貌的岗位占了绝大多数,共招791人,428个岗位。中共党员岗位招14个,人数招录23人。
遵义市公安局特警工勤是否有视力要求
有要求。遵义市公安局特警工勤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拍搏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
1、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第二条 色薯贺咐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数纯定职位,不合格。
2012年贵州省统一招考人民警察通知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2012年9月13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充实基层警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省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衫吵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9个考区。各市(州)辖区的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或磨城市。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全省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省共计划招考 人民警察1662名 。各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
3、定向到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市(州)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4年9月1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9月18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军队其它人员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碰埋)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9月18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9月18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2010年度以来招录(以招考年度计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9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不符合招考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ip: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 2012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8:00期间 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提出申请,经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8:00。
2、截止2012年9月22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日。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审核通过后采用屏打的《报名信息表》。报考各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9月23日17: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10月中旬,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 报考人员于2012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9日16:00期间 ,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镇)的。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组织,各市(州)公安局负责实施。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至19日(工作时间),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由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1日 。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
下午14:00—16:30 《申论》(150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擅自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招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市(州)辖区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本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进行两轮)。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体能测评及总成绩
(一)面试
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各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全省统一,地点由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职位的体能测评组织工作,各市(州)招录机关具体实施。全省设9个体能测评考区。各市(州)体能测评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经招考单位报经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由省公安厅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按管理权限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被录用的人民警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民警察须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招考单位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及网站:
贵阳市:公安局0851-6797116 人社局0851-7989189
缴费咨询电话0851-575915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5759150 监督电话:0851-8129018
网址:
遵义市:公安局0852-8323282 人社局0852-8662627
缴费咨询电话0852-860508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2-8605085 监督电话:0852-8981657
网址:
安顺市:公安局0853-3501528 人社局0853-3282485
缴费咨询电话0853-328180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3-3281804 监督电话:0853-3640698
网址:
六盘水市:公安局0858-8732169 人社局0858-8690956
缴费咨询电话0858-826487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8-8694440 监督电话:0858-8223451
网址:
铜仁市:公安局0856-5935027 人社局0856-5223368
缴费咨询电话0856-52343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6-5234300 监督电话:0856-5585967
网址:
毕节市:公安局0857-8295030 人社局0857-8222297
缴费咨询电话0857-822294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7-8222949 监督电话:0857-8638475
网址:
黔南州:公安局0854-8235056 人社局0854-8224308
缴费咨询电话0854-823416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4-8234166 监督电话:0854-8234000
网址:
黔东南州:公安局0855-8512223 人社局0855-8256229
缴费咨询电话0855-82288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5-8221416 监督电话:0855-8222137、8231090
网址:
黔西南州:公安局0859-3292019 人社局0859-3229852
缴费咨询电话0859-322926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9-3229260 监督电话:0859-3241595
网址:
省 公 安厅:0851-5904036
省公务员局:0851-6826549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贵州省公务员局网”( )、“贵州公安网”( );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在招录过程中,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2020年贵州遵义余庆县公安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3人)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余庆县公安局干部结构,着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专业化的干部队伍,经报请同意,余庆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3名。
具体职位见《余庆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派握 全省公安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对党忠诚,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须有3年以上公安机关工作经历(2017年4月14日前参加公安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调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能力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能力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余庆县公扒羡高安局政工室507室。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余庆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2),到报名现场提交审核。
(4)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余庆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l寸照片2张及电子版;
④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录用文件、省厅录警批复文件等)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提供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⑤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5)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余庆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春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意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6)准考证发放:
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如果报名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20:1的,全部直接进入面试。能力测试工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公安业务知识等。
2.面试
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计划数比例3:1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根据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未进行笔试,全部直接进入面试的,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
体检由考生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合格证明。考生未提供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人数不予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余庆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六)公示调动
考察及体检合格者,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为选调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环节取消调动资格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程序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各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余庆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或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余庆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13314411634 余庆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851-24705799 余庆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附件1 余庆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附件2 余庆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
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职位有哪些?
2023贵州省考公务员职位表招录情况如何?,为了让考生们了解2023贵州职位表信息,现整理有关于贵州公务员职位信息如下。
因2023贵州省考公告还没有发布,小编为您整理2022年贵州省考职位招录情况档旦搏于此,供考生们查询了解:
2022贵州全省四级联考计划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3866人。其中,按职位分,公务员3034人,人民警察832人;按考区分,省直考区376人,贵阳市378人,遵义市814人,六盘水市303人,安顺市456人,毕节市474人,铜仁市318人,黔东南州538人,黔南州658人,黔西南迟弯州343人;按学历层次分,研究生69人,本科2898人,大专389人。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由以下几个部份组成:
1.贵州省公务员及人民警察考试职位,包含省直、安顺、毕节、黔南、黔东南等地区招考情况;
2.贵阳市公务员及人民警察考试职位,仅包含贵阳地区招考情况;
3.铜仁市公务员及人民警察考试职位,仅包含铜仁地区招考情况;
4.遵义市公务员及人民警察考试职位,仅包含遵义地区招考情况;
5.黔西南公务员及人民警察考试职位,仅包含黔西南地区招考情况;
6.贵州选调生考试职位,包含贵州9大地市选调生招考情况;
因此当贵州省省考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行祥发布后,一共包含以上所有职位信息,考生们可根据自己情况进行选岗报名。
往年招录人数情况,现整理如下:
2022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人数4658人,省考职位发布时间为2月16日;
2021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人数3882人,省考职位发布时间为2月19日;
2020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人数4080人,省考职位发布时间为6月30日;
2019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人数2413人,省考职位发布时间为3月12日;
2018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人数4679人,省考职位发布时间为3月6日;
2023年贵州省考报名公告还没有发布,但是据往年经验,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可能会在2023年2月底或3月初公布,那么2023贵州省考报名时间也将在公告中进行说明,大家可以参考历年贵州省考报名时间,提前安排自己的复习时间。提前预祝各位考生顺利上岸!
贵州省考公务员怎样报名
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滚枣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大旦拆作人员,下同)。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由《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毕节地区公安局2008年公开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限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详见《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0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迟闭“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4、定向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定向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报考。
5、报考市(州、地)机关的,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外,其余的仅限于户籍或生源属本市(州、地)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应符合以下体检标准:身高、视力条件为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C类职位,双侧单眼裸眼视力放宽到4.6以上(或双侧单眼矫正视力均4.9以上,400度以内),男性身高放宽到165CM;除身高和视力条件外,其他身体条件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4、报考省级机关的,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系指在企事业单位或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经历(含在监狱、劳教场所工作的经历),时间计算到2008年7月。
5、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Q吧) 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不受是否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限制。
6、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没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6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9日至6月1日
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本次招考设省直和各市(州、地)报名点。省直报名点设在贵阳市宝山北路180号贵州师范大学体育馆内,负责省直及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报名工作;各市(州、地)报名点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贵州人事人才网》。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08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贵州省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明确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不受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的限制。
(二)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招考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招考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招考简章》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招考单位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60元(两科)缴纳报名考务费。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工作办公室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领取。
四)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
2、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选调生(含公安选调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4、报考省及以下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机关,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机关,民族乡,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
(五)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选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3、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4、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统一格式的《贵州省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四),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省、市两级招考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五、笔试
全省设省直和各市(州、地)考点。市(州、地)考点设在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地)招考办负责本地区考试考务工作。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具体执行和操作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和分值如下:
A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申论》(150分);
B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C 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后,再按本简章规定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笔试时间在2008年7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2:30—5:00 《申论》(A类)、《公共基础知识》(B类)、《专业知识》(C类)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招考办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最低面试分数线,进入最低分数线的,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本职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进入最低分数线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上线考生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
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回跑,男、女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附件五)评定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未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40 %,体能测试成绩占10%的比例计算。报考其他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市(州、地)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除人民警察职位外,其他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该职位空缺的,则按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报考公务员的体检按《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以上四个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考生当场提出复查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省、市两级公务员招考办依职责权限进行的复查除外),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以上情况考生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并视为考生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
体检在省、市(州、地)招考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要严格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Q吧)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录单位报经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拟录用资格:
1、2006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
7、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10、经省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考察对象。
九、公示及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市(州、地)招考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向社会公布招考咨询和监督电话。
省直咨询电话:
0851-6822450(贵州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
省直监督电话:
0851-6828077(贵州省人事厅监察室)
0851-589214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十一、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 贵州人事考试网:http// 贵州信息 港:http//
贵州省2008年将招考2671名公务员 29日起报名
●29日起报名
●将新增三类加分照顾项目
●发现舞弊行为,5年内不得报考
●招考政策和具体职位近期将刊登在贵州人事人才网等相关网站
记者昨日(5月20日,下同)从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信息宣传会上获悉,今年我省省、市、县三级机关共有747个单位计划招录公务员2671人,其中省直机关招考86人,省直参公管理机关(单位)招考93人,地税、工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等省垂直管理系统招考289人,司法系统招考警察432人,贵阳等9个市(州、地)共计划招考1771人。
全省三级机关统一招考的报名时间为:5月29日至6月1日共4天,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其中省直报名点设在贵阳市宝山北路180号贵州师范大学体育馆内,其余各市(州、地)的报名点将在29日前由各市(州、地)招考办向社会公示。我省将在省直和各市(州、地)设置考点,7月12日举行笔试。
据悉,今年公务员招考与往年比较有不少变化。
其一,在招考过程中,不完全具备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的考生,即使因招考单位资格审查不严进入考试环节,其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其二,我省今年首次提出,在考试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其三,此次招考积极吸引硕士研究生(Q吧) 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各级党政群机关,对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年龄、基层工作经验、竞争比例等方面制定了适当放宽的优惠条件;各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计划招考所设置的职位,有2/3的职位面向全省少数民族公开招考。
其四,在加分照顾政策上,今年继续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照顾,除原来四类(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基层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选调生”;服务县级以下基层一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民族事务管理部门以及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个机关等部门的少数民族考生)外,今年新增三类加分项目:由省级统一选派至2008年年底前服务期满并在县以下单位(乡镇、村)服务满一年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等三类列入加分照顾范围。
具体的招考职位、招考政策、分类笔试、加分政策、面试最低分数线划定等相关政策,将在近期刊登在贵州人事人才网等相关人事网站,需要考试的人员届时可详尽查询。
关于遵义公安局招聘警察和遵义公安招聘信息网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