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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文件 黔委厅字 2007 46号
政策文件
印发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暨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贵州省整合全省广播电视网络推进信息化发展方案》的通知
黔委厅字[2007]75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文件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暨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贵州省整合全省广播电视网络推进信息化发展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县(市、区、特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地区党委和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党委,各人民团体:
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暨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贵州省整合全省广播电视网络推进信息化发展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2月28日
贵州省整合全省广播电视网络推进信息化发展方案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广电部门十多年的努力,我省广电网络建设有了较大发展,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我省广电网络分属于各级广电机构,存在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重复建设、浪费严重,小规模发展、低层次运作,效益低下、隐患较多的状况。随着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党和政府对广播电视工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广播电视需求的不断提高,我省广电网络现状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新技术的运用和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整合全省广电网络,创新体制机制,开发广电网络产业,推进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实现我省广播电视事业、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更好地为我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服务,已成为我省广播电视系统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省广电网络整合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更好地为党和政府的宣传服务,有利于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我省广播电视事业做强做大,有利于推进广电网络的数字化、产业化,有利于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
二、政策依据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了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任务。几年来,国务院、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先后下文部署了进行广播电视网络整合的相关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07年7月1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我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暨数字化工作的通知》(黔委厅字〔2007〕46号),明确提出了整合全省广电网络、组建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为整合我省广电网络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依据。
三、整合目标
全省广电橘岁网络整合的目标是:以整合现有各级有线电视网络为切入点,逐步推进全省广电网络的资产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全省广播电视网圆陵睁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新体系,实现体制创新。进一步扩大中央和省、市(州、地)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覆盖,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安全传输。充分利用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高清电视等技术手段,促进广电网络数字化、信息化,使传统的电视机转变为现代多媒体信息终端,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丰富多彩的公共数字电视、付费电视、视频点播、宽带上网、阳光政务、电子商务、生活资讯、远程教育等多功能服务,拉动广播电视节目(信息)制作产业和数字电视相关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形成我省新兴广播电视产业链,为全省经济文化发展及社会信息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整合原则
1、政治性原则
通过整合全省广电网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中央和省、市(州、地)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传输和覆盖,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汪陪坚持局部服从大局、服从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发展、服从体制机制创新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2、科学性原则
网络整合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又好又快发展,使我省广电网络更加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求,建设省、市、县三级贯通、高效运行的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络。
3、规范性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兼顾广电网络的性质和发展历史,遵循行业管理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实行政企分开,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4、兼顾性原则
在网络整合中,必须把局部与整体,省与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局、台与网,当前与长远,事业与产业,广电与社会等方面的关系结合起来,既要有利于产业的发展,又要有利于事业的进步。既要在公平的原则下让利于基层,又要保证全省网络健康运营和良性发展。
五、整合方式
鉴于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条块分割,多主体、多层级运营管理的现状,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网络整合必须坚持“行政推动、市场运作”的要求,我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必须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推动和实施。
1、在贵州省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暨数字化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专门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及数字化推进工作。
2、以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广电网络资产和人员为主体,有关资产方参与,组建“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各市(州、地)和县(市、区、特区)设立分公司。各级网络资产经审计、评估确认后,进入股份公司,明确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在整合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妥善安置各地原网络机构的各类人员。原则上将2007年3月1日前,原各级有线电视网络机构的在册人员全建制划入当地分公司。确需变动的干部由当地广电部门提出建议,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并妥善安置。整合后的各地网络分公司,要在股份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负责当地有线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和运营管理。
4、发挥好贵州省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以下简称“省网络中心”)在全省广电网络整合和数字化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理顺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广电网络国有资产的关系,保证全省广电网络整合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州、地)成立相应的机构,隶属于当地广电局,作为当地广电网络资产的股东代表。县的广电网络资产归属于当地广播电视台(站)。
5、按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规定,有线电视网络整合、资产重组前必须实行局、网、台分离。局、网、台尚未分离的市(州、地)和县(市、区、特区),应进行局、网、台分离,将有线电视网从局、台中剥离出来,纳入股份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6、由省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确定资产评估方法,并委托具有审计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整合前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有线电视网络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以资产评估值入股股份公司,原网络建设(模拟电视部分)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所属股东承担。有关股东单位因省至市(州、地)和市(州、地)至县(市、区、特区)、乡(镇)的光缆建设、数字化整体转换、860MHz双向网络改造形成的资产及债务统一划归股份公司。
7、股份公司的资产构成为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前端系统、长途光缆干线传输网、城域网络传输线路(主、支干线)、接入网(含进入乡、镇、村的有线电视接入网)和用户终端。包括基于广电网络业务的传输设备、线缆、地下管道、机房、仪器仪表、交通工具、必须的有线电视网络业务、办公用房和符合550MHz以上网络建设标准的各类备用器材以及开发有线电视增值业务的有关设备、器材等。
8、对我省部分有线电视网络中存在的系统外社会资金,整合中按照国家、省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置。
9、将各企、事业单位、机关、院校管理的有线电视区域网络,一并整合进入股份公司。原管理方有投资(指用自有资金投入建网)的,其网络净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清理、审计后进行收购,纳入统一建设、运营管理。
10、采用多种手段,筹集全省网络整合及数字化所需的资金,确保网络整合和数字化的顺利开展。
11、为科学配置广电资源,减少重复建设浪费,要把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凡有条件通有线电视网络的地方,应尽量采取联网方式,促进广播电视在我省农村长期、安全、稳定地传输。
六、关于利益分配、债务及投资
1、原各级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拥有单位和经广电部门批准进入广电网络的有关资产方,以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为单位成为股份公司股东。股份公司的股东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按《公司法》履行股东责任和义务,享有股东的权益。
2、鉴于有线电视网络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为使整合工作顺利推进,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在五年(2008—2012年)过渡期内,以各级有线电视网络机构2006年模拟电视收入(以财务年度报表为准)作为存量,全部留在当地:以网络整合前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的平均值为依据,一部分用于各级分公司对当地网络的维护、营运和偿还原网络建设、运营(模拟电视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按债务合同有关规定执行),一部分留给当地广播电视台作为宣传经费的补充(网络整合前未实施以网养台的,如确因网络整合使宣传经费受到影响,可适当给予提留)。为确保地方广播电视事业稳定发展,股份公司组建后,各地因数字化所产生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增量收入,按5%留给各地股东单位。过渡期结束,股份公司将不再向各级股东支付存量和增量,依《公司法》规定实行按股分红。
3、对于股份公司的股东原用于网络建设、运营(模拟电视部分)所形成的债务,由该股东与债权人、股份公司三方共同签署还款协议。在过渡期内,从股份公司留给各级股东的存量中优先偿还借款本、息。过渡期结束后,若仍未还清债务,由股份公司按股东负债余额,逐年扣减负债股东的应分利润用于偿还债权人,直至还清为止。
4、股份公司成立后,各地广电网络的建设、改造和模拟向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所需投资,均由股份公司承担,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广电机构不再承担投资。
七、股份公司的性质和职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股份公司是全省广电网络整合、资产重组,转制成立的新兴文化企业。股份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的基本职能是:
1、依法对全省广电网络进行建设、开发和运营、管理。
2、按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负责无偿传输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经批准开办的广播电视节目(频道、频率),确保优质、安全播出。
3、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数据、图像等多功能综合信息服务,积极参与地面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开发。
4、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进行产业开发和资本运营,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八、管理体制
股份公司对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分公司实行垂直分级管理,并授权各市(州、地)分公司按行政区域划分,执行股份公司每年制定的建设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管理各县(市、区、特区)分公司。股份公司为一级法人,各级分公司为股份公司的非法人派出机构。股份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
1、股东会。股份公司成立后,由各级资产所有者代表单位和其他投资者分别委派1名代表进入股东会。
2、董事会。由省、市两级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方各派出一名代表组成临时董事会。待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按照《公司法》,由领导小组确定董事会总人数。省、市(州、地)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方和有较大资产的其他投资方,原则上按资产比例推荐董事,经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由省网络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临时董事会充分协商后确定,报领导小组审批。董事会按《公司法》程序选举产生。
3、经营班子。股份公司遵循《公司法》和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规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省广电局推荐,报省领导小组审批,董事会聘任。为尽快实现全省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临时董事会成立时,同时组建临时经营班子,以推动网络整合及数字化相关工作的展开。
4、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由省广电局推荐,报省领导小组审批,按《公司法》程序选举产生。
5、分公司。市(州、地)分公司经理、副经理由市(州、地)广电局提名,股份公司考察、聘任。县(市、区、特区)分公司经理、副经理由县(市、区、特区)广电局提名,市(州、地)分公司考察,由股份公司批准聘任。
九、运营模式
1、依法管理。股份公司和各级分公司按照《公司法》运作,按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制定发展战略,统一管理资产和投、融资,统一任免管理人员。
2、建设、经营、管理实行成本预算控制和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股份公司制定年度建设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报经董事会讨论、批准后下发执行,统一按照公司董事会要求开展建设、经营、管理工作。
3、建立企业化劳动分配制度。股份公司对经营管理人员及员工,实行绩效目标考核和企业化薪酬制度,执行国家《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工会法》、《合同法》等法规,落实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及相关权益。在人事用工上依法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分公司如新招聘员工,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当地人员。
4、建立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体系。股份公司实行一级法人,分级授权管理,分级核算的运营模式,财务执行收支两条线,统收统支。
5、建立统一的项目建设与器材采购机制。对器材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确保质量,降低成本。
6、各级分公司接受当地广电部门的行业管理,分公司营业税实行属地纳税。
十、技术规范
股份公司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发展规划和贵州省广电局下发的《贵州省有线数字电视发展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建立我省广播电视信息传输技术新体系,形成全省科学规划、设计合理、标准统一、规范运行的有线数字电视信息传输平台、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
十一、政策扶持
在全省广电网络整合和网台分离后,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1、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公益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逐步增加对各级广播电视台(站)的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其正常运转。
2、对网络整合和数字化转换中新增贷款给予一定的贴息。
3、物价主管部门参照贵阳、遵义地区标准,依法制定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价格标准,以便对全省县级以上城镇和条件具备的乡村推广有线数字电视。
4、股份公司成立后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的扶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5、在原各级广电网络机构工作的在职、在编行政机关公务员,进入股份公司工作的,可在股份公司正式运营后12个月内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公务员身份,但不得兼薪。满12个月后仍愿留在公司的,与原行政级别和身份脱钩。选择回局、台工作的,可以回局、台工作。全额、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参照本条款执行。
6、股份公司按国家规定,对职工执行国家关于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方面的政策。对进入股份公司工作的原身份为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本着“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落实有关待遇。对原未交纳社会保险的其他各类人员,进入股份公司前的社会保险由原单位负责解决。对原在有线电视网络岗位上离退休的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由股份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兑现其离退休待遇。
十二、关于整合纪律及时间安排
1、以2007年3月1日为限,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有线电视网络传输机构一律冻结人员聘用、调入及资产转移。在网络整合期内,如各级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存在涉及系统外投资广电网络的项目要一律停止,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投资、债务或新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
2、本方案下达后1个月内,由省领导小组组织制定股份公司组建的有关工作细则,对网络整合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力争2008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股份公司和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分公司的设立、挂牌运营,实行统一运营管理。
4、本方案下达后,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财政厅提出关于资产评估招标的报告。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招标,确定资产评估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实施各级有线电视网络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在2008年8月底完成资产评估,经省财政厅确认后,明确股份公司相关股东的股权比例。
5、本方案下达后,省物价局按国家有关法规启动制定“贵州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程序,省网络整合领导小组要制定“贵州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意见”。
6、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县级以上城镇和条件具备的乡、村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
十三、切实加强网络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
鉴于全省广电网络整合和数字化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较强,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重视广电网络整合和数字化工作,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既要勇于创新,知难而进,又要细致稳妥,有序推进。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支持和参与网络整合的改革。要把网络整合与劳动、人事、分配、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改革相衔接,确保网络整合的顺利推进。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和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党委、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指导、协调各地广电网络整合和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开展,确保稳定过渡。各级广电部门要组成专门工作机构,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抓好网络整合和数字化的各项具体工作。切实做到网络整合期内资产不流失、管理不放松、工作不间断,确保安全播出和队伍稳定,确保全省广电网络整合和数字化工作稳步推进,确保按时、保质、顺利地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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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贵州省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了适应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考暂行办法》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考专业技术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市疾控中心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纪委第五纪工委领导和监督指导下负责日常工作。
二、报考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美沙酮门诊专业技术人员2人,临床医学或护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生或护士执业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户籍不限。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体检录用标准。
(四)年龄18周岁(1995年8月19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77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考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局指导下由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2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洗马路47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考生报名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报名表》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携带证件前行具体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报名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根据《简章》要求,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开考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取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招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达到开考比例,由于参考人员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但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考生由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8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最后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笔试面试由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一)笔试
笔试内容:职业所需专业基本知识及美沙酮维持治疗专业管理知识。命题采取聘请专家或题库抽题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市疾控中心(如具体地点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3年8月27日在疾控中心网站公布。
(二)面试
参加铅梁面试槐悔运人员范围:按招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笔试结束后,如果出现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数,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及分值设置
1.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基本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2.具体流程:
(1)面试时间:2013年9月8日,上午9:00开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在考试前1小时(上午8:00)进入候考场接受工作人员检查,上交通讯工具,抽取面试序号,实行封闭管理。
(2)面试地点: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9会议室
(3)考官组成:按招考简章及相关要求,考官由7名领导或专家组成,其中疾控中心考官数不能超过1/3。
考官人选由领导小组提供名单,在面试前1小时由纪检监察人员临时抽取。
(4)命题: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采取聘请专家或由考官集体研究临时命题方式进行。
(5)考生答题时间:每名考生面试答题时间为15分钟。
(6)考官评分要求:考官评分必须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7)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纪检监察人员对整个面试过程实施监督。
4.考试结束后,由遵义市疾控中心按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和市疾控中心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等。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
(一)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聘用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面试及新面试成绩高者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体检标准参照《遵义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三)体检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在总成绩公示的10天内负责组织,市疾控中心于体检(含复检)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并作好相关记录。对复检后结论仍为“不合格”的,市疾控中心必须将体检结果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市招考办。体检必须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七、考核(政审)
(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聘用数等额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内容来自dedecms
(二)考察组应由两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三)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审定,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2011年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7.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考办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出现争议事项的,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必要时,由招考办提请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疾控中心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一、纪律要求
根据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852-8662655(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852-8922221(市疾控中心)
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遵义市疾控中心网:
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8月9日
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局遵义市新蒲新区2011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
义市新蒲新区2011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方案
根据国家人事部第6号陆禅举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教师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新蒲新区教育系统2011年新增教师计划,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新蒲新区2011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招考方案》)。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招考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考单位及职位
新蒲新区中小学新增教师50名(其中:中学教师28名、小学教师22名)。具体招考学校及学科详见《遵义市新蒲新区2011年公开招考教师岗位公示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及名额
1.新蒲新区(新蒲、新舟两镇)内户籍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招15名。
2.户籍不限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在职教师招考30名(含社会办学在职教师) 。
3.派遣到新蒲新区各学校任教的志愿者招5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早碧,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高校毕业生。辖区内户籍和生源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大专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师范院校毕业的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各袭并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其他普通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报考初中教师。
4. 户籍不限在职教师招考:①报考中学教师: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教学业务水平过硬,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且有10年以上中学教学经历,教学成绩优异者或获得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②报考小学教师,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及以上职称,教学业绩突出。
5.教师志愿者。派遣到新蒲新区各学校任教,一直在教师志愿者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志愿者。
(三)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由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的专业进行认定。
五、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晚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蒲新区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工作由新蒲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①报名时间:2011年7月27—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②报名地点: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办公室。
③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④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出具的证明);在职教师需提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学业绩材料(含获奖、论文、教学成绩、市级获奖证书等资料);在职教师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遵义市新蒲新区2011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下载附件2)。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3.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8月3—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三部分,成绩各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报考职位相应学科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8月5 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1年 8月7日下午5点前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蒲新区网:公示。
2.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的人员。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考试成绩按"0"分计算。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的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学科知识的应用和教学能力考核(写说课稿、说课。体育加试技能测试),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体育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
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待定。
3.结构化面试
主要考查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报考人员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第二环节抽取的面试序号,进行结构化面试。
教学能力测试与结构化面试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
地点:待定。
4.成绩测算
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在新蒲新区网、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公布成绩24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①笔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②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40%(体育学课的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15%+技能测试占25%)+结构化面试成绩30%。
笔试、教学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于2011年 8月13日上午12点前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蒲新区网:公示。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经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其空缺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新蒲新区管委会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新蒲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6.不符合报考学科的资格条件的;
7.经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其资格,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新蒲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同学科和同层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岗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聘用对象在公示期间若放弃的,依次递补。并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和新蒲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新蒲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七)招聘录用办法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人按有关程序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试用期,完善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期内,应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由新蒲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须带上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报名时缴纳考务费150元。
本简章由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新蒲新区招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7728985
监督电话:8655667
网址咨询:
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蒲新区网:公示。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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