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纪检监察网招聘(遵义纪检监察网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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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 ?
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计划面向社》(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专业技术岗位2人,管理岗位2人)。具体招聘职位见《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学历及专业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日-2001年11月1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2016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
3.截止2019年10月3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工作证明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招聘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市文体旅游局、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进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新蒲新区甲秀路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行政大楼五楼政工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8680794
3.报名要求
按照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单位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遵义市体校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以及《报名表》中须填写的内容,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采取现金缴纳;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取消。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招聘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须达3:1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对该职位予以取消。开考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考生由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上班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命题、制卷;由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务等工作。过程接受市纪委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泛指综合知识),卷面分为150分(测算总成绩时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
地点:新蒲新区甲秀路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遵义市文体旅游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由遵义市体育运动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公布,笔试成绩达不到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由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人社部门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遵义市文体旅游局网站()通知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
(1)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现场试训的方式进行。重在测试应聘人员履行教练员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由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测试方案并负责实施。
(2)管理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以后,如有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并且之后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及其他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的,均不作顺延递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面试环节及之后环节自动放弃的考生,报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5.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考官由该招聘岗位相关专家7名组成,具体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临时抽签产生。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遵义市文体旅游局网站()进行公布。
六、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面试,以新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属不得报考人员之一),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市文体旅游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招聘方案由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裁决。
联系电话:0851-28680794
监督电话: 0851-23119458(市文体旅游局)
0851-28662655(市人社局)
0851-28981705(市第七纪检监察组)
0851-28680794(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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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特警招考时间
我问过人事局的09年的考试大概定在了:2009年5月20-29日左右公布(记得加分哦 )
以下是08年的考试摘要,09年和这个差不多!
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由《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毕节地区公安局2008年公开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简章》(附件五)另行规定。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限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详见《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0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4、定向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定向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报考。
5、报考市(州、地)机关的,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外,其余的仅限于户籍或生源属本市(州、地)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应符合以下体检标准:身高、视力条件为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C类职位,双侧单眼裸眼视力放宽到4.6以上(或双侧单眼矫正视力均4.9以上,400度以内),男性身高放宽到165CM;除身高和视力条件外,其他身体条件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4、报考省级机关的,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系指在企事业单位或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经历(含在监狱、劳教场所工作的经历),时间计算到2008年7月。
5、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不受是否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限制。
6、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没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6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9日至6月1日
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本次招考设省直和各市(州、地)报名点。省直报名点设在贵阳市宝山北路180号贵州师范大学体育馆内,负责省直及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报名工作;各市(州、地)报名点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贵州人事人才网》。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08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贵州省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明确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不受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的限制。
(二)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招考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招考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招考简章》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招考单位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60元(两科)缴纳报名考务费。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工作办公室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领取。
(四)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
2、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选调生(含公安选调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4、报考省及以下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机关,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机关,民族乡,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
(五)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选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3、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4、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统一格式的《贵州省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四),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省、市两级招考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五、笔试
全省设省直和各市(州、地)考点。市(州、地)考点设在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地)招考办负责本地区考试考务工作。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具体执行和操作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和分值如下:
A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申论》(150分);
B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C 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后,再按本简章规定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笔试时间在2008年7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2:30—5:00 《申论》(A类)、《公共基础知识》(B类)、《专业知识》(C类)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招考办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最低面试分数线,进入最低分数线的,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本职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进入最低分数线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上线考生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
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回跑,男、女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附件五)评定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未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40 %,体能测试成绩占10%的比例计算。报考其他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市(州、地)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除人民警察职位外,其他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该职位空缺的,则按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报考公务员的体检按《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以上四个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考生当场提出复查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省、市两级公务员招考办依职责权限进行的复查除外),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以上情况考生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并视为考生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
体检在省、市(州、地)招考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省、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要严格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录单位报经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拟录用资格:
1、2006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
7、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10、经省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考察对象。
九、公示及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市(州、地)招考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向社会公布招考咨询和监督电话。
省直咨询电话:
0851-6822450(贵州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
省直监督电话:
0851-6828077(贵州省人事厅监察室)
0851-589214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十一、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十二、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省公务员招考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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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纪检监察收信后多久公示
3个工作日。按照我国现行的干部聘任选拔管理办法规定,对拟任人员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例如,公示时间为周一,则从周一开始计算,周一,周二,周三,至周三24时止。又比如,公示时间为周五,则从周五开始计算,有效公示时间为周五,下次周一,周二,至下周二24时止。
遵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考试主要考什么?
遵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
1、笔试内容:由县招考办委托县外命题机构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等,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医疗(含特教医疗)、医技、护理、学前教育岗位笔试内容只考专业知识(分岗位),其中医疗(含特教医疗)、医技、护理考试内容为“三基”(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知识),学前教育教师笔试内容为幼教大专及以上教材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医疗系统、教育系统其他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只考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和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内容:医疗、医技、护理、学前教育面试采取问答式并结合职位特点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综合题。
面试工作由县招考办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限报考比例的职位如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则实际参加笔试环节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未达到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雷文蓉2022年在什么单位
1983.09--1987.07 贵州农学院植物保护专业学习
1987.07--1990.12 贵州省贞丰县植保站工作员
1990.12--1991.10 贵州省贞丰县植保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1991.10--1994.03 共青团贵州省贞丰县委副书记(1991年12月主持工作)
1994.03--1995.08 贵州省贞丰县外事旅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5.08--1997.04 贵州省贞丰县外事旅游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1997.04--1997.11 贵州省黔西南州妇联副主席
1997.11--1999.11 贵州省兴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9.11--2001.11 贵州省遵义市农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1.02--2001.03在深圳经理进修学院中西部干部考察培训班学习)
2001.11--2002.03 贵州省赤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03--2006.06 贵州省赤水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5.09--2005.12在国家行政学院县市级中青班学习)(2000.09--2003.07在贵州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6.06--2007.06 贵州省赤水市委书记
2007.06--2007.09 贵州省铜仁地区行署副专员,赤水市委书记
2007.09--2011.11 贵州省铜仁地区行署副专员(其间:2010.09--2010.10在贵州省委党校地厅班学习)
2011.11--2014.02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13.02--2014.01挂职任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副司长)
2014.02--2018.10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副厅长(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8.10--2021.03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2][3]
2021.03--2021.04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
2021.04--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4]
人物事件
2022年10月31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雷文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5]
纠错
参考资料
[1] 雷文蓉.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引用日期2017-09-03]
[2] 雷文蓉-党组成员、副厅长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引用日期2020-03-09]
[3] 省人民政府关于郭伟谊等同志 任免职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 [引用日期2021-04-23]
老年痴呆的患者家属好难啊,这个方法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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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4遵义正安县事业单位考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正安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9名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共正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顺利进行,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及职数
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59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正安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4年6月10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计划外生育的;
8、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核、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发布公告: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正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就招聘职位、招聘范围、报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4年6月10日至6月12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免收报名费。
(2)报名地点: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安县人民政府大院)。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报考者须提供材料:
①《正安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③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蓝底或红底照片3张;
④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⑤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5)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职人员的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核测试
(1)考核时间:2014年6月14日上午8:3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场。
(2)考核地点: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等。
具体考核工作在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结构化面试)。面试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的,其考核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
(1)由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若成绩并列,则对成绩并列者进行重新考核评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体检由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医院初次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结果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在考生知晓体检结果3日内由本人提出复查申请,经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未能提交学籍档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正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咨询电话:0852-6033515、6402538(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6423996(县纪委)
0852-6019196(县委组织部)
附件:正安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xls
正安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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